有一年,澳洲电视工作者朗达拜恩的父亲突然去世、工作遭遇瓶颈、家庭关系也陷入僵局,就在她的人生跌至谷底,生活即将崩溃之际,居然意外发现了隐藏在百年古书中的“秘密”。
朗达惊觉,这个秘密在几个世纪以来,零星地存在于各种口述的历史、文学、宗教与哲学之中,更藏在人与世界的各个互动层面。
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,其实每个人都拥有这种秘密的能力,只是他们自己还不知道,历史上只有少数佼佼者早已发现和懂得运用这个秘密力量,这些伟人包括柏拉图、莎士比亚、牛顿、雨果、贝多芬、林肯、爱默生、爱迪生以及爱因斯坦,他们都熟用这个秘密而功成名就,成绩非凡。
朗达不禁疑问:“为什么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呢?”于是,她决心组织一个团队去披露这个只有少数人才知道的秘密,然后写了一本书,这本书就叫做《秘密》!
这个秘密是什么?就是“吸引力法则”!
说得通俗一点,吸引力法则就是把自己想象成一块“磁铁”,你想要什么,就将你要的东西吸引到自己身上来。
而且你还要将自己“希望的“,在思想上转化成你“已拥有”的状态。例如你希望你得到最新上市的自行车,不要去理会它的价钱又多昂贵,不要去推测自己的想法多么不现实。
你只要将“我想要”的想法转变成“我已拥有”,更重要的是要懂得“感恩”,然后尽情享受这种思想带给你的快乐。
好了,你已经向宇宙下了订单。而后,会有某种契机在你生活中出现,使它变成现实;而你只需要由着机会走。
听不懂?
大家大概以为吸引力法则是怪力乱神,妖言惑众的玩意儿吧?某某宗教好像也常说“信我得救”之类的话,世上哪有想想就成真的事?
我们就从小事开始,当你赞美老婆为你做的小事,她会怎样?对你更好是吧?
你把自己讨厌的人当作好朋友,主动善待他,你们逐渐就变成好朋友。
如此类推,大家想要什么,敢敢向宇宙要吧!
马上就下订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