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川 3-2-2018
最近最火热的话题,莫过于全国大选就快到了!选民可以透过手中一票,去投选出你认为对国家和人民有利的国会议员和州议员,赢得议席最多的政党就会成为联邦政府或州政府。
问题来了,你们登记成为选民了吗?所以本期“OIC我懂了”将解答有关登记选民和选举的疑问:
问:谁可以成为选民?
答:所有大马公民,一旦年满21岁,就符合登记成为选民的资格。记得!主动登记成为选民是公民义务。
问:如何登记成为选民?
答:只需3个轻松步骤就能完成登记手续:
1.只需携带大马卡(Mykad)前往前往各个选民登记处,例如邮政局或相关部门排队登记
2.告诉柜台人员,你要登记成为选民 (Dafter Pemilih)
3.填写表格A (Borang A)(*登记选民是免费的!)
*登记程序大约5分钟至10分钟,完成后记得向柜台人员索取表格副本,证明你已登记为选民。
问:哪里可以登记选民?
- 电脑化的邮政局(Pejabat Pos Berkomputer Terpilih)
2.选举委员会总部(Ibu Pejabat SPR Putrajaya)
3.州选举委员会(Pejabat Pilihan Raya Negeri)
4.县或市议会(Pejabat Daerah/Majlis Daerah
5.选举委员会流动登记活动(Program Out-Reach SPR)
6.各政党举办的选民登记运动
问:我已经登记选民,但是已经搬家到其他选区,怎么办?
答:可到上诉单位修改地址。
问:我怎么知道我是哪一个选区的选民?要上哪里投票?
答:你可到以下网址查询http://pengundi.spr.gov.my/


问:有人说,第一次登记选民是不能投票的,真的吗?
答:不完全正确。
大马选举委员会(SPR)将选民册分一年4季度处理,即3、6、9和12月。选委会将在每个季度结束后,公开最新的选民册。选民只能在登记成为选民的6个月后才能投票。
例如一旦全国大选落在2018年3月份,那么在2017年9月登记的选民就能投票。相反的,在10月过后才登记的选民就无法投票。
问:也有人说,选民没有投票超过2次,将被褫夺公民权,真的吗?
答:不对,联邦宪法没有阐明不投票就会被褫夺公民权。
反而是,移民外国或放弃马来西亚公民权的人才会失去投票权利。
如果想知道跟多有关选民登记的有趣资料,赶快上http://www.spr.gov.my/吧!